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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执法模式,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

发布时间:2023-07-13 11:35:42 文章字号:[] 视力保护色:

近年来,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“四新”主攻“四化”任务要求,创新行政执法方式,通过非现场执法、柔性执法、服务执法,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助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非现场执法提效率

依托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平台,全面采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,构建网格化信息数据库,借助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线上平台、无人机空中执法优势,建立“线上+线下”同频共振的“非现场”执法模式,做到“无事不扰、远程监管、在线取证”,实现执法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2天,办案效率提升80%以上。目前,录入管理服务对象信息1000余条,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52起。

二是柔性执法激活力

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态度,全面推行“首违免罚”和“轻微不罚”的柔性执法方式,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或初次违法,危害后果轻微的情形,录入“首违免罚”数据库,以提醒、规劝、批评教育、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代替行政处罚,督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,给予适度的容错空间,让执法更有“温度”,为全县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宽容的制度环境,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,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截至目前,共实施轻微首违不罚案件100余起,少罚免罚约2万元,惠及企业约200余家。

三、服务执法助发展

坚持以“为民服务”为导向,针对县城区占道经营、噪声扰民、阻碍交通严重问题,联合社区和企业,利用老政府闲置地块打造“农产品交易临时疏导点”,按照“统一规划布置,统一摊位样式,实行统一规范管理”模式,进行“引摊入市”,为流动摊贩安家,固定经营摊位,并严格按照《疏导点临时经营管理规定》进行管理,实现管理、执法、服务有机融合,真招实招破解市场主体发展难题,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,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。目前,利用闲置地块约8000平方米,可容纳300余家摊贩经营,已引入200余家摊贩进驻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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